 |
|
 |
|
 |
|
|
| |
|
|
|
(一)申请资格
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:
- 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;
- 年龄在40岁以下,品学兼优、身体健康;
-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;
- 所学专业、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适合神火集团博士后课题研究需要,并能够集中精力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
(二)申请程序
- 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,可通过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等方式与神火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系,并以书面形式报名。申报时需提交:
-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答辩通过的证明;
- 反映自己学术水平、工作能力的有关 材料,如研究成果、论著等;
-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。
- 联系进站事宜(工作站联系或博士自主联系),并确定进站企业、研究项目、博士后流动站。对申请进站工作的人员,工作站和流动站一起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必要的考察,双方共同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等方式,对其业务水平、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核,确定进站人员,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办理进站手续。
- 办理进站手续。博士后进站时,需填写《博士后申请表》、《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》、《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》,工作站与流动站签订《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》,工作站与博士后本人签订《博士后工作协议书》,明确工作站应提供的条件和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要求,以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|
|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