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学贯《新安全生产法》】以严格监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

发布人:admin    发布时间:2021.10.25 11:16:24

神火股份国贸公司监察部监察科科长王香华:

以严格监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

 

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、违法将更多追求刑事责任、全面加大违法处罚力度、从只管人到要管“心”等方面的重点修改内容,将对预防减少安全事故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。

法之制定,重在执行。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执纪问责部门,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,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执行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,不断创新方法,强化监察力度,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作用,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。结合工作实际,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安全生产监督作用的发挥:

一是要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学习。纪检监察人员要提升专业能力,不仅要具备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等理论知识,还要对各类监察内容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有所了解和掌握。若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察能力,则自身必须首先要对新《安全生产法》进行系统学习了解,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、方针、政策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安全责任体制机制建设情况,并注意与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和分工,积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,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生产监察工作,逐步提升组织协调、安全执法和事故隐患的查处能力,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,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。

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。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增强为生产经营服务的自觉性,要强化责任意识,积极优化企业安全和谐发展环境。要积极协同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,通过调查、考核、检查等手段,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可行性、可操作性以及合法性,及时调整、修改制度;突出“以人为本”的安全管理理念,在强化安全教育的同时,逐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,确保安全生产要求落到实处,构筑起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职、行政问责、责任追究体系的长效机制。

三是要加大日常安全监督力度。完善定期督查、随机抽查、突出检查等日常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,把推动落实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,持之以恒地抓下去,及时协同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违章行为。要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督的有效途径,通过参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、重要会议、重大部署等方式,及时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提高监督效能。纪检监察人员还要主动思考、开拓思路,抓住关键环节,找准切入点,不断加大监督力度,在开展日常安全监督工作中,结合安全责任的落实和管理制度的执行,做到事先、事中、事后相结合,以事先、事中为主,做到事先防范、事中制约、事后惩戒,对监督中发现的安全责任问题,坚决纠正,严格责任追究。

四是要加大安全工作问责力度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力度,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,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,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,隐患整改未到位不放过的“四不放过”原则进行调查处理。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事故追究管理规定进行查处,处罚一律按上限进行,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、渎职等行为一律严肃查处,严格追究,坚决维护《安全生产法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,确保职工群众生命安全。